为深入做好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实践活动落地见效,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调研,察民情、访民意,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找准查实、办实办好,拟将“七一”前已完成和常态化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情况公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布事项
“七一”前“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已完成清单。(见附件)
二、公布时间
“七一”前公布,公布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公布方式
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践活动组对已完成的重点民生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制定公布方案,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大荔宣传、同州先锋、大荔新闻微信公众平台,大荔电视台,大荔党建网站和大荔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受理电话:0913-3253192
邮箱:869252995@qq.com
附件:《大荔县“七一”前已完成和常态化“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中共大荔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